◆ 中文首页
◆ ENGLISH
◆ 公司简介
◆ 业务范围
◆ 新闻中心
◆ 人力资源
◆ 代理船舶
◆ 港口介绍
◆ 给我留言
◆ 联系我们
友 情 链 接
中国交通部
日照港
日照海事局
日照海关
日照商检局
日照政务网
日照黄页网
大连航运网
青岛航运网
厦门航运网
山东道育能源有限公司
‖
中文首页
‖新闻中心‖
公司新闻
=>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6号(关于明确进口环节
发布日期:[2010-4-24] 共阅[890]次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
【文 号】总署公告〔2010〕26号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0-4-21 【生效日期】2010-4-21
【效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说明】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》有关规定,滞报金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。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因完税价格调整等原因需补征滞报金的,滞报金金额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完税价格重新计算,补征金额不足人民币50元的,免予征收。
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 日
【
打印此页
】 【
返回
】
日照道育船货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©2006-2010 All Rights Reserved
公司地址:中国.日照开发区秦皇岛路119号中瑞国际8楼 邮编:276826
电话:86-633—2298100 2298097 2298095 2298090
传真:86-633—2228567
E_mail:ops@rzdaoyu.com
设计制作:日照黄页传媒有限公司
鲁ICP备0700622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