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港(600017)今日披露,根据交通部2009年3月批复的《日照港总体规划》,日照港岚山港区南区(包括岚4#、9#泊位)将重点建设成以大宗干散货作业为主的生产作业区。为了适应规划要求,合理布局各类生产泊位,减少关联交易,彻底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,加快港口主业整体上市步伐,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,力争在2011年上半年,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,以合理的方式将岚山港区4#、9#泊位及相关资产注入公司。 随着日照港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,货物吞吐量的逐年快速增长,压港压船现象严重,公司自有泊位无法满足港口生产经营需要,少量散杂货被迫转由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公司在岚山港区的4#(木材专用泊位)、9#(粮食专用泊位)进行装卸,因此出现了部分业务重合现象。 为认真履行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》,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与岚山港务公司签署了《码头设施租赁协议》,协议约定在公司自有泊位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时,公司可临时租用岚山港务公司4#、9#泊位实施散杂货装卸业务。 来源:中国新闻网
|